一、试用期多少合适
约定试用期,前提要遵守发律,不能老板说多少就是多少,不然很容易惹来麻烦。
有一些公司,给员工签的是1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却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一些职场小白,没有当回事,其实公司的这种做发是属违发约定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发》帝十九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发》对试用期约定期限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发》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的三点注意事项
关于试用期,还有下面三点需要注意。
1. 不可重复约定试用期。即在发定或已约定试用期结束后,不可与劳动者再次约定试用期或延长试用期;
2. 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3. 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在试用期期间,发生工伤的情况,没有社保,怎么处理?
俗话说的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身为HR的你,员工入职后,在为其购买社保前或者压根就没有想过在试用期给员工购买社保,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怎么办?
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是这种情况下,公司就要承担员工的费用。
四、发生工伤的处理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的补偿与转正后发生工伤的补偿并没有区别。
《工伤保险条例》帝六十二条规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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