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多人使用同名称同时在深圳工商局申请注册时,工商局登记会根据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先到先得。所以,在深圳市内,个体户名称如果跟已登记注册或者已经预先核准的个体户名称相同的,是不能使用登记的。
2、注册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不收费,核准后保留半个月。
深圳注册个体户如果有想好的名称,可以先预先核准名称,再准备其他注册材料,名称预先核准后可以保留半个月。
3、可以使用姓名作为字号,但是不得使用“中国”等字样。
个体户起名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的。在名称中应放映出主要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可以使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是不能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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